本报讯 山东省临沂市环保局为将党风廉政建设推向深入,近日印发了关于严肃工作纪律严格遵守“十项禁令”的通知。
具体内容包括:严禁违法、违规、违纪作出行政许可;严禁包庇、纵容、袒护环境违法行为;严禁为违法企业说情、打招呼,跑风漏气;严禁以罚代管;严禁在评估、审批、监测、统计等工作中弄虚作假、伪造数据;严禁干预、插手环保工程项目招投标或指定环评单位等;严禁接受监管服务对象宴请或收受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以及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严禁为企业违规获取环保补助资金或在审批分配环保补助资金过程中牟取利益;严禁在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技术评估等工作中违规接受任何形式的咨询费等;严禁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本人、家属、亲友等谋取利益。 孙贵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