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保厅围绕10个河流断面、11个大气点位,对部分重点企业和污水处理厂进行了独立调查,发现40家企业存在环境违法问题,发现污水直排口18个。对33工业园区和161个建设项目执行环评和“三同时”制度情况进行独立调查,发现违法建设项目环评和“三同时”制度的项目64个,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责成当地环保部门依法进行了处理,有效促进了全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对47件信访、舆情案件通过独立调查弄清事实真相,对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进行了处理,凡是留有联系方式的均进行了回访,办理结果在山东环境网、中国环境报进行了公示或答复,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
(二)环境执法典型案例
1.滨州市无棣县丰鑫园食品有限公司厂内渗坑排污。7月21日,总队执法人员在独立调查中发现,该厂厂区内有数个坑塘,未采取任何防渗措施,存有上百方污水。经监测,COD浓度383mg/L、氨氮浓度30.2mg/L。针对无棣县丰鑫园食品有限公司环境违法问题,无棣县环保局下达了《停产整治决定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企业停产整治,并处罚款10万元,同时将案件移送公安部门处理。
2.泰安市岱岳区新汶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泰山盐化工分公司热电厂外排废气超标。9月23日凌晨2:00,总队执法人员对该企业进行了突击检查,该厂运行1台130t/h循环流化床锅炉,其脱硫系统的3台循环泵仅运行1台,在线监控设备故障,脱硫岛pH值明显偏低。经人工监测,外排废气SO2浓度938mg/m3,超标3.68倍。针对新汶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泰山盐化工分公司热电厂外排废气SO2超标问题,岱岳区环保局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款10万元。
3.淄博市博山区山东万杰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博山热电厂外排废气超标。9月21日,总队执法人员对该企业进行了独立调查。该厂运行1台170t/h锅炉,脱硝设备在建。经人工监测,外排废气NOx浓度831mg/m3,超标3.15倍。针对山东万杰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博山热电厂外排废气氮氧化物超标问题,淄博市环保局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款10万元,并将视复查情况启动按日计罚程序。
4.郓城县玻璃瓶行业废气超标问题。郓城县现有玻璃瓶制造企业13家、炉窑20座,本次抽查的山东郓城奥烽玻璃有限公司外排废气NOx浓度3191mg/m3,超标5.38倍;山东郓城正达玻璃厂外排废气NOx浓度1136mg/m3,超标1.27倍。郓城县玻璃瓶行业专项整治行动要求,所有厂家必须于2015年9月30日前实现达标排放,否则停产治理。菏泽市环保局已责令巨野县、郓城县环保局对山东郓城奥烽玻璃有限公司、山东郓城正达玻璃厂分别依高限处罚10万元,并责令企业限期整改、达标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