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分大气污染源现场监察情况
12月15日至18日省厅检查组对部分废气排放超标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如下问题:
1.日照市山东浩宇能源有限公司外排废气氮氧化物超标。经监测,外排废气氮氧化物浓度1367mg/m3,超标1.73倍;现场检查时,该厂烟道喷氨脱硫系统未向环保部门报告擅自停运。
2.烟台市莱州龙泰热电有限公司外排废气超标。经监测,外排废气二氧化硫浓度269mg/m3,氮氧化物浓度417mg/m3,分别超标0.35倍、1.08倍;现场检查时,该厂灰场没有覆盖,出灰过程中粉尘无组织排放现象严重。
12月31日,总队以省厅名义分别向日照市和烟台市下发了《关于查处环境违法问题的函》,反馈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当地环保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2016年1月20日,日照市莒县环保局针对山东浩宇能源有限公司在线监控超标、外排废气氮氧化物浓度超标、不正常使用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等违法行为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分别处以顶格罚款10万元、10万元、5万元,并将案件移交当地公安部门。
烟台市环保局针对莱州龙泰热电有限公司外排废气超标行为,于2016年1月6日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于2016年1月28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该企业立即停止超标排污违法行为,处以顶格罚款10万元。根据当地环保部门人工监测,目前企业外排废气污染物已实现达标。
二、对齐鲁石化排海管线入小清河处现场监察情况
本次检查,齐鲁石化排海管线入小清河处COD浓度54mg/L,氨氮浓度1.05mg/L,302井COD浓度66mg/L,氨氮浓度1.0mg/L,107井COD浓度51mg/L,氨氮浓度1.85mg/L。
执法人员对排水进入管线的齐鲁石化橡胶厂、炼油一净化分厂进行了现场检查,治污设施运行正常,外排废水COD浓度分别为32mg/L,36mg/L,氨氮浓度0.1mg/L,0.45mg/L,均达标。
检查中发现,齐鲁石化乙烯污水处理厂外排废水超标。经监测,COD浓度58mg/L,氨氮浓度2.5mg/L,COD浓度超标0.16倍。
执法人员要求淄博市环保局对企业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罚。1月5日,淄博市环保局对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款27.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