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大力推进环境保护突出问题综合整治攻坚行动
自全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综合整治攻坚动员大会召开以来,滨州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大力推进环境保护突出问题综合整治攻坚,自觉履行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26”城市大气污染防治责任,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强化担当作为,不断加大环境保护力度,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环保工作,将其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成立了市委书记、市长担任“双组长”,各市委常委、副市长任副组长的环境保护问题综合整治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常委会专题研究环保问题3次,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8次;市政府召开环保专题会议24次。以市政府名义印发了《环境保护突出问题综合整治攻坚工作方案》《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及《量化问责办法》。建立了包保县区责任机制,每个县区都由市级领导牵头包保,有力推进了上级环保措施的落实。
二是强力推进大气和水污染防治。围绕大气十条、水十条既定目标任务,全力抓好贯彻落实。大气环境指标整体改善,前三季度,全市二氧化硫平均浓度3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6微克/立方米、改善15.4%;PM2.5平均浓度64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微克/立方米、改善1.5%;PM10平均浓度110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7微克/立方米、改善6%。水污染防治成效明显,核发42家火电企业、9家造纸企业、轧钢企业24家、水泥企业10家排污许可证,依法关闭搬迁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160个、养殖专业户538家,取缔入河入海排污口116个,治理纳污坑塘36个,10家省级及以上工业聚集区全部建设了污水处理和在线监控设施,6个国控断面全部达标。认真做好土壤污染防治,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开展土壤环境质量检测,积极做好污染地块治理。
三是狠抓问题整改。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以问题整改推动环保工作提升。中央环保督察交办问题32批、257件,省环保督察交办问题424件,均已全部办结。环保部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巡查交办问题1176件,已完成1155件,正在按办理时限整改的21件,完成率98.2%。近期,投资100余万元,招标采购2架高配置、多功能的小型无人机,运用现代化手段,提升环保监管效能和执法水平。
四是严格问责追责。在环保责任落实上实施一案双查,既严查企业违法行为,倒逼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又严查主管部门履职情况,督促监管责任落实。前三季度,共立案处罚违规企业1679家,罚款8980.7万元,联合公安部门办理环境违法案件101起,移送拘留83人;因环保问题问责市县党政干部155人,对4个县区实施约谈,对11个市直部门和8个县区政府予以通报批评。其中,在中央环保督察组转办案件查办中,共对30名相关责任人实施了诫勉谈话、党纪政纪等处分;在环保部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巡查案件中,问责5人,对2个县区政府分管负责人进行了约谈。(滨州市环境监察支队)
郯城县保障迎接中央环保督察工作成效明显
郯城县在中央环保督察工作期间,共收到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信访案件68起,占临沂市的7.46%,这对于历来被称作“信访大县”的郯城来说,难能可贵的。他们的主要做法:
一是争取党委支持。郯城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真正从思想深处认识中央环保督察“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这一核心,以及“督政”和“督企”这两个关键。专门召开环境突出问题督查整治工作动员大会、工作推进会、调度会6次,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环保问题共计7次之多,使全县各级各界形成普遍共识,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
二是坚持超前谋划。今年一季度,郯城县召开了全县环境突出问题督查整治工作动员大会,以保障迎接中央环保督察为核心,对集中整治环保问题进行了全面部署。在前期全面深入排查的基础上,制定下发了162页的《郯城县2017年度环境突出问题督查整治方案》,将所有环境突出问题分成32大项工作任务,以32个台账附表的形式,逐项逐件逐条明确了整改责任单位、责任人以及整改标准、整改时限,着力推进落实,确保环境问题存量不断减少,为迎察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是强化因情施策。迎察期间,郯城县坚持因情施策,多措并举,针对不同的环境问题,紧密结合实际情况,科学制定整改落实措施,分行业、分类型、分情况细化处理方案,依法依规科学处置,坚决避免搞简单一关了之、一拆了之等“一刀切”措施。例如在“禁养区”畜禽养殖整治方面,他们针对群众反映的污染问题,第一时间落实应急治污措施,先解决环境污染问题,然后再充分考虑养殖类型、养殖规模、生产周期,限期拆除搬迁,既要彻底解决环境问题,又要充分考虑业主的合理诉求,还要与发展绿色农业、有机农业一并规划。
四是实行无缝对接。依托环境网格化监管组织体系,由乡镇党委政府负责,建立“驻厂员”制度,各类工业项目一企一人,每天进厂督导环保整改措施和管理措施落实情况,重点是杜绝各类拒绝开门、阻挠妨碍各级环保现场执法检查和暴力抗法事件的发生;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建立“巡视员”制度,将矿山、自然保护区、建筑工地、养殖场、个体经营户全部纳入巡视范围,定期巡视;在成立全县中央环保督察工作协调联络组及专项工作组的基础上,县直各单位全部落实了“联络员”制度,在县里的各工作组与各单位之间建立了密切联系,确保工作指令第一时间传导到位、落实到位。
五是狠抓督导落实。横向上,建立了点、线、面、片四个层面的督导落实机制,县环保局负责“点”,县政府副县长根据分工负责“线”,县环保突出问题督查整治办公室负责“面”,县级领导包乡镇负责“片”,定期开展督导调度,督促责任单位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整改任务。纵向上,进一步完善乡镇、社区、村街三级网格化监管体系,落实网格长负责制,日常工作抓排查,重点问题抓整改,同时兼顾“回头看”。县环保督查办建立了日调度、周通报、月排名制度,保持高压工作态势不放松,确保问题整改到位。(郯城县环境保护局)
安丘市网格化环境监管警务平台APP投入运行
为深入贯彻山东省环保厅《关于山东省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精神,安丘市严格落实各级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环境监管执法工作的责任,创新环境监管体制机制,推动环境监管执法全覆盖,安丘市编委于7月份印发了《关于整合组建安丘市镇街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办公室的通知》,组建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办公室,各个镇街都配备了10-12名网格管理人员,每个社区设置网格员2-3名,村级网格协管员由警务助理兼任。并分批次对网格员配备了移动终端,安装了“安丘市警务助理网格化管理平台”APP。
截至目前,全市866个网格员(警务助理)已分批次配备了移动终端,安装了“安丘市警务助理网格化管理平台”APP,现已投入运行。网格员每天打开APP签到开展巡查,采集网格内的社会治安、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各类基础信息,并通过“事件上报”子项报告分管领导、驻地派出所,各镇街区综治办主任核实后上报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各网格员可通过“事件处理”子项查看所有上报事件(待办、经办、办结)以及事件的进展情况,通过“事件查询”子项可以查看自己上报的、还有自己处理过的事件,包括每个事件的进展情况,每一级批示的情况。(安丘市环境监察大队)
山东省环境监察总队
二○一七年十一月十六日